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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网络申请系统的建立是为方便异地企业及时取得专有技术专有权的电子系统。
当企业欲通过电子系统提交申请文件时,企业与我所可以按照下列的程序进行配合,我们保证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一)签定专利代理委托书专利申请资料登记表,并将签好的两份文件、外观专利产品六面等距图片E-mail及将基本代理费邮寄到本所,本所的通信地址和邮编是: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社会保险局1928室,深圳知识产权网专利部(收),邮编:518033

(二)本所收到您的寄来的专利代理委托书、专利申请资料登记表、产品六面图以及基本代理费后,经审核无误后立即盖章并寄回应该由您保留的那一份合同,同时准备开始申请文件的撰写作业。当我们收到您E-mail或邮寄的技术交底书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并同时开始申请文件的撰写。

(三)经过充分的交流,当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完毕以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将写好的申请文件发送给您进行确认,当您确认了申请文件,并支付了由本所代缴的申请费和有可能发生的附加费用时,本所将向专利局递交该申请文件。
(四)递交申请文件以后,本所还会将递交的申请文件、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本所的代理报告整理后呈交给您保留。

(五)当您的申请通过专利局的初步审查后,本所会向您转交专利局寄出的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你方根据专利局要求缴交第一年年费、证书印刷费、服务费后2个月内将取得专利证书,完成所有程序6个月左右。

备注:如果您对上述的配合程序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有关的内容,请直接打电话0755-83461499或发送电子邮件给本所,我们将尽我们的最大努力为您提供您所需要的帮助。

专利网络申请系统的建立是为方便异地企业及时取得专有技术专有权的电子系统。
当企业欲通过电子系统提交申请文件时,企业与我所可以按照下列的程序进行配合,我们保证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一)签定专利代理委托书专利申请资料登记表、技术交底书、相关附图,并将签好的两份文件及基本代理费邮寄到本所,本所的通信地址和邮编是: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社会保险局1928室,深圳知识产权网专利部(收),邮编:518033
您可以直接从本所的网站上下载技术交底书样页,并按照其中的要求提供技术交底书。

(二)本所收到您的寄来的专利代理委托合同以及基本代理费后,会在审核无误后立即盖章并寄回应该由您保留的那一份合同,同时准备开始申请文件的撰写作业。当我们收到您E-mail或邮寄的技术交底书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并同时开始申请文件的撰写。

(三)经过充分的交流,当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完毕以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将写好的申请文件发送给您进行确认,当您确认了申请文件,并支付了由本所代缴的申请费和有可能发生的附加费用时,本所将向专利局递交该申请文件。
(四)递交申请文件以后,本所还会将递交的申请文件、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本所的代理报告整理后呈交给您保留。

(五)当您的申请通过专利局的初步审查后,本所会向您转交专利局寄出的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你方根据专利局要求缴交第一年年费、证书印刷费、服务费后2个月内将取得专利证书,完成所有程序10-12个月左右。

备注:如果您对上述的配合程序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有关的内容,请直接打电话0755-83461499或发送电子邮件给本所,我们将尽我们的最大努力为您提供您所需要的帮助。


专利网络申请系统的建立是为方便异地企业及时取得专有技术专有权的电子系统。
当企业欲通过电子系统提交申请文件时,企业与我所可以按照下列的程序进行配合,我们保证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一)签定专利代理委托书专利申请资料登记表技术交底书、相关附图,并将签好的两份文件及基本代理费邮寄到本所,本所的通信地址和邮编是: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社会保险局1928室,深圳知识产权网专利部(收),邮编:518033
您可以直接从本所的网站上下载技术交底书样页,并按照其中的要求提供技术交底书。

(二)本所收到您的寄来的专利代理委托合同以及基本代理费后,会在审核无误后立即盖章并寄回应该由您保留的那一份合同,同时准备开始申请文件的撰写作业。当我们收到您E-mail或邮寄的技术交底书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并同时开始申请文件的撰写。

(三)经过充分的交流,当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完毕以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将写好的申请文件发送给您进行确认,当您确认了申请文件,并支付了由本所代缴的申请费和有可能发生的附加费用时,本所将向专利局递交该申请文件。
(四)递交申请文件以后,本所还会将递交的申请文件、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本所的代理报告整理后呈交给您保留。

(五)当您的申请通过专利局的初步审查后,本所会向您转交专利局寄出的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六)当您的申请文件依专利法被公开时,本所还将在相关的期限到达前提醒您:就相关的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在实质审查过程中,本所将及时转交专利局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并与您进行密切配合,对审查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答辩。

(七)当专利局依法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出授权或驳回决定后,本所会在第一时间将有关的文件转交给您,并对您今后可能要做的事情给予进一步的建议。

备注:如果您对上述的配合程序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有关的内容,请直接打电话0755-83461499或发送电子邮件给本所,我们将尽我们的最大努力为您提供您所需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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