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申请
一、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场地使用证明: (3)验资证明: (4)申请经营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应提交有关部门的 审批证件, (5)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 人的书面协议应载明合伙人的出资形式、出资数额、盈余分 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 (6)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公司章程。包括下列 事项: (7)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8)私营企业应提供与经营范围有关的主要专业人员(包括 会计、技术人员等)的技术资格证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 二、私营企业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变更登记申请书,独资企业须由企业负责人签署, 合伙企业须由合伙人签署,有限责任公司须由公司法定代表 人签署; (2)其他有关变更登记的文件、证件; (3)私营企业变更登记表。 三、私营企业申请歇业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企业的歇业申请书:独资企业,应当经企业负责人签署; 合伙企业,应当经合伙人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清算组 织负责人签署。 (2)资产清理证明; (3)债务清理证明; (4)完税情况证明; (5)破产证明(企业由于破产而歇业时需提供的证明)。